十六工作法之二:融入经营管理工作法

2025-01-01 0

8.实施巡察监督法,规范经营管理秩序

突出政治巡察与业务监督统筹安排,扎实开展工资分配、收送红包、物资采购及设备租赁、煤炭销售等专项巡察。紧盯投资决策、物资采购、招投标管理、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督,抓早抓小,持续抓反复抓,切实把从严治党、从严治企落到实处;

注重强化日常监督,充分发挥公司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能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,有效推进监督职责向源头监督、过程监督、结果监督深度融合;

扎实推进一体协同监督,构建财务监督、业务监管一体推进的监督格局,把财务监督有机融入“七位一体”监督体系。对审计问题、巡视巡察问题,实行“销号”制度。强化廉政建设,确保经营管理工作健康有序、依法合规。